单位定期存款
业务简介:
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存款单位约定期限,到期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按期限不同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
业务特色: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贵阳银行;单位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是1万元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可部分支取一次,但未支取部分必须大于定期存款起存金额。
办理条件:
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所需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预留银行印鉴卡。
办理流程:
客户持开户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向贵阳银行申请开立单位定期账户;经贵阳银行审核后,为客户开立单位定期账户;资金入账后,为客户打印单位定期开户证实书。
计息规则:
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计算,实行利随本清计息办法。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在原定存期内如有调整变动,不分段计息。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