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爽金存业务即黄金积存金业务,该业务是指我行按照与客户的约定,为客户开立黄金账户,记录客户在一定时期内存入一定重量黄金的负债类业务。
名词解释
(一)黄金积存业务:是指贵阳银行按照与您的约定,为您开立黄金积存账户,记录您在一定时期内存入一定重量黄金的负债类业务,也称“积存金”。
(二)黄金积存账户:是贵阳银行为您开立的、用于记录您黄金份额相关交易的账户。您在黄金积存账户内可办理主动购买黄金份额、赎回卖出黄金份额、定投黄金份额、兑换实物黄金产品等业务。
(三)黄金份额:是以黄金实物为依托的黄金资产。黄金份额的记账单位为克,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采用去尾法),余额不得为负数。
(四)黄金积存业务报价:是由贵阳银行综合参考合作机构基准报价+贵阳银行价差组成的贵阳银行黄金积存产品价格。贵阳银行报价单位为“元/克”,精确到0.01元/克。因金价实时波动,您通过贵阳银行手机银行提供的信息渠道获取的黄金积存价格均为该时点参考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以贵阳银行系统记录为准。因存在一定交易成本,黄金积存买卖对客报价与实时参考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合约价格或国际黄金现货市场金价会存在一定价差。
(五)合作机构基准报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交易时段,合作机构参考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AU99.99)的价格制定的黄金积存业务的基准报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非交易时段,合作机构参考伦敦金的人民币价格制定黄金积存业务的基准报价。
(六)贵阳银行价差:是指贵阳银行在合作机构基准报价基础上加收的价差。
(七)购买价或赎回价:是指客户在贵阳银行黄金积存业务办理时间内,购买黄金份额或赎回黄金份额时使用的人民币价格,购买(赎回)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购买价(客户)=合作机构基准报价+贵阳银行(卖)价差
赎回价(客户)=合作机构基准报价-贵阳银行(买)价差
(八)定投价格:是指贵阳银行按照您预先设置的定投计划自动购买黄金份额时使用的购买价(暂未上线)。
(九)主动购买黄金份额:是指您在贵阳银行黄金积存业务办理时间内,按照贵阳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报价向贵阳银行支付人民币资金购买黄金份额的行为。购买完成后,您黄金账户上增加相应黄金份额。
(十)赎回黄金份额:是指您在贵阳银行黄金积存业务办理时间内,按照贵阳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报价向贵阳银行出售黄金份额并收取人民币资金的行为。赎回完成后,您黄金账户上减少相应黄金份额。
(十一)交易日:是指您在黄金积存账户内,办理主动购买、定期定额购买、赎回黄金份额等业务的日期,黄金积存业务交易日暂定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相同。
黄金积存业务办理时间
(一)贵阳银行提供黄金积存业务的主动购买、定期定额购买、赎回黄金份额等业务的服务日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下简称“交易日”)一致。具体如下:
1.购买和赎回的服务时段为交易日北京时间09:00~21:30。
2.设置定投黄金份额业务时段为7*24小时(贵阳银行系统升级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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